厅机关各单位、派出审计局:
清明节将至,为进一步严明纪律,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,现就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提出如下要求。
一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,严禁在私人祭祀扫墓等活动中讲排场、比阔气、搞铺张浪费,严禁进行封建迷信活动。
二、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被审计单位的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扫墓、踏青游玩、探亲访友等活动。
三、严禁使用公款或指使被审计单位安排到风景区、采摘园、农家乐等游玩或接受被审计单位的宴请、住宿等。
四、各处室(局、中心)要结合贯彻落实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,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追求道德高线,守牢纪律底线。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移风易俗、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,用文明的方式表达对已故亲人的追思,营造廉洁过清明的氛围。
五、驻厅纪检组和机关纪委组织开展明察暗访,认真受理信访举报,对顶风违纪的,发现一起,查处一起,问责一起,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。
监督举报电话: 驻厅纪检组 6182544
机关纪委 6182509
厅机关纪委
2016年3月29日